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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条”2017年制药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2018/6/12 14:04:59      点击: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造纸、焦化(钢铁企业焦炉)、氮肥3个行业完成清洁化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印染、制革3个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制药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根据各省(区、市)报送材料,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上报需进行清洁化改造制药企业42家。

相比于传统化学合成法、生物发酵法等生产工艺,绿色酶法制药可在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的同时,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复杂度、降低污染物处理难度,经济环境效益显著。为切实落实《水十条》清洁化改造要求、保障公众健康,我部现将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清洁化改造的详细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7月11日。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清洁化改造上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