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红旗区马小营城中村改造D01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新乡市红旗区马小营城中村改造D01地块,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向阳路与新飞大道交叉口西北方向,地块面积161490.83m2(242.235亩),中心坐标为38490131.1157,3907035.2278。地块调查范围四至:新飞大道以西,友谊路以南,振中街以东,向阳路以北。2022年1月,新乡市国土资源局二分局委托河南金骏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地块土壤环境污染调查评估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判断和识别地块疑似污染区域,分析地块可能的污染来源和主要污染物类型。通过样品采集、分析测试和结果评价,判断分析是否需要开展土壤污染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
(1)根据《新飞大道与向阳路西北角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05)可知,该项目地块未来拟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该地块土壤优先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地下水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进行评价。
(2)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可知,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历史上不存在工业生产活动,无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弃物堆存及遗留情况,但是该项目地块周边1 km范围内存在一个豫北转向系统(新乡)有限公司,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确认本企业涉及的主要特征污染因子为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考虑周边企业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故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初步采样分析测试,根据分析测试结果确定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状况,评估地块是否受到污染。
(3)本次地块环境调查共设置6个土壤采样点,1个地下水检测点位,采集土壤样品20组(包括2组土壤平行样),地下水样品1组。其中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 中所要求的基本项目45项及pH,共计46项。地下水样品分析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除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外的其余37项。
(4)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土壤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完全满足规划要求;地下水检测因子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他各检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经分析,地块内地下水质量与区域背景基本一致,地块内水质超标与当地地下水整体环境、地表水系有很大关系,且因为该地块周边村民均为集中供水,故地下水污染物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
(5)根据本次初步调查及分析测试结果,最终判定本地块不是污染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后续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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