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地块基本信息
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位于河南省巩义市米河镇草店村310道西侧,占地面积666.02平方米(0.999亩)。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产品为:油酸钠,目前已关停,厂区内建筑及设备拆除完毕,厂区内遗留部分建筑垃圾。根据《米河镇总体规划(2017-2030)》该地块属于防护绿地(G),属于第二类用地类型。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
2020年10月,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南伯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河南伯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资料收集、实地踏勘等工作,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分析,识别地块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的潜在污染区域、污染物构成及污染程度,明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最终编制了《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报告结果表明: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疑似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相关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评价标准。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调查地块可以再开发利用。
三、相关单位信息
委托单位:郑州市恒利来矿业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河南伯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河南省溯源计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泽宇
联系电话:0371-55900019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金水区商都路中兴南路建正东方中心C座1203室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五、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 上一篇:没有啦
- 下一篇:睢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 2020/12/21